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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管辖规定,原则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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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110ask.com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
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一般原告就被告,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但是如果有多个被告或者被告有多个住所地的话,可以挑一个法院进行起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专门针对赡养费这一方面的,还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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