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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法处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
根据《交法》的规定,未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是否违法,驾驶员都不得再次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员提供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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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员是否违法,都不允许驾驶员再次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员提供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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