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村民,禁止出售给城市居民,但不禁止...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法保证买方权益,因为小产权房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部分地区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理由如下: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2、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严格的身份限制; 三、国务院等有关部门的文件也禁止买卖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2012年2月,国土部发言人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3月份,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对清理原则进行了解释。 小产权房定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小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 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关于小产权房转让合同是否有效,这类小产权房的效力与合同的转让对象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因此,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转让,虽然《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律法规仍作出禁止性规定,但不是强制性的效力规范,不能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和相关法律法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往往被认定为有效。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