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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由债务人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
债务承担合同的效力,在于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承担约定的债务;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的抗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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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债务的全部转移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第一,债权人和第三方订立协议。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协议,协议一旦成立就生效。承担者将取代原债务人,原债务人将免除其债务。当然,如果该协议被宣告无效或撤销,第三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原债务人仍然履行债务。二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协议。债务人与承担人之间的协议必须具备以下要求才能具有法律效力:1、债务必须有效。2、转移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移性。3、必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并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求。当然,债务承担协议是一种不必要的行为,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协议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定,债务承担合同无效,无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债务仍由原债务人承担。
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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