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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独生子女证明材料,需要首先由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开具(如无单位则由居委会开具),再由相应街道(乡镇)计生办审核盖章,主要说明父母各自的婚...
一、需要1、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第一个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或该子女户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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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所谓独生子女证明材料,需要首先由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开具(如无单位则由居委会开具),再由相应街道(乡镇)计生办审核盖章,主要说明父母各自的婚育情况,包括有无离婚或再婚、每一次婚姻的生育情况、有无收养等。 如果是父母过世的情况,独生子女证明又要如何办? 母死亡独生子女身份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父母生前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计部门出具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由申请人出具承诺。 提示:独生子女证明目前无统一格式 目前广东省、市都没有统一格式,各镇(街道)均按照原条例“双独两孩”审批材料进行审批。此外,公示地点省里也没有明确。但一般张贴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公告栏,也有的会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目的是接受群众监督,以防止错批再生育情况。
1、申请人需凭以下证明材料办理申请手续: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03年2月1日前办理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凭《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2、再婚家庭,需提供再婚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退休后或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后从外地迁入的,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出具的奖励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迁出地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原件) 4、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镇)人口计生部门在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时,认为需要申请人所在单位协助提供情况的,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如实提供,并在《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B表)》原件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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