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老年人再婚后,老年人子...
侄子对大伯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法律上只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从人伦上也应该是大伯的子女赡养其父母,而非侄子去赡养。如果大伯无生活来源,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3)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只有第三种情形继子女对继父母才有赡养义务。所以,您的问题,主要看老人对老头的子女是否对老头的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老年人再婚后,老年人子女不得以其放弃全部或者部分继承权,而拒绝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
老人再婚约定互不扶养无效。男女双方结婚时,可以对双方的婚后财产的所有关系以及家务负担等事宜作出约定,但作出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即为无效。夫妻之间具有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养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8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