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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
如果该企业的破产不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原因而破产的,该法定代表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法规定了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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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的名义、独立的责任。 公司的债务自己还,还不了,破产免债。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继续负责任。 1,股东没有实缴完认缴的出资额,这时候,股东需要在认缴出资的限额内继续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任。 2,股东有破坏公司财产独立性的行为,而因为破坏财产独立性的行为导致了公司破产的时候,该股东需要对该次行为负无限责任。
企业的法人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公司法》第三条: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当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认购的出资额负责;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认购的股份负责。《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诚义务、勤勉义务,导致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的,自破产程序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破产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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