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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于暂不能确定刑事或行政案件的案件,可按照行政案件处理。处理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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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的拘留只分为三种,一种叫做行政拘留、一种叫做司法拘留、一种叫做刑事拘留。治安拘留属于行政拘留的范畴之内: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关于治安拘留留案底,解答如下: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案底只有在法院认定为有罪的情况下才有记录,案底同样也是无法消除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治安机关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1、对治安拘留不服的能上诉。 2、公安机关对公民作出的治安拘留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它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还是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直接针对拘留这个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要注意时效性,行政复议的有效期为60日,提起诉讼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起六个月。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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