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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利益债务,从字面意义上可以理解为共同利益产生的债务。我国《破产法》对共同利益债务的定义是指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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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于保证人的债务具体是:不能转让的,只能由保证人承担的债务。例如,反担保,即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因此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
1.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 2.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若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权,若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务。
有限公司的债务是指公司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行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外流。但未来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行义务,不应确认为公司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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