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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
首先,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30天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3天前通知用人单位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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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许多限制,无法列举。比较集中的条款如下: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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