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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进一步调整放宽市外户籍准入政策,修改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具体变化如下: 取消有关投资...
无锡市进一步调整放宽市外户籍准入政策,修改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将于年9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具体变化如下: 取消有关投资、购房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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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公安部关于学生毕业后户口管理规定 转发公安部关于学生毕业后户口管理规定 按照公安部2003年公布的“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要求,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应迁往工作地或原籍地,无论何种原因户口只能再学校保留两年,凡毕业后在校保留户口超过两年的,将户口迁入原门楼牌号下另设的附号地址,按拆迁消失户口单独管理。对该保留户口只做迁出处理。
户籍迁移目前没有新规定,迁户口的具体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迁户口需如下相关流程: 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其他证明等; 3、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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