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常理解你目前的心境。但从法律程序上说,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但是在申请法院执行的过程中,你自己也应有所作为,主要是提供对方财产的线索,哪里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收集到证据交给执行局。还有一事应提请执行局依法办理,就是对超过调解书确定的给付期限,对方应付你双倍利息。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身性质,本身不具备执行的内容,对于该部分的执行申请法院应当不予受理;而另一部分法院认为,此类案件实际上是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的义务,执行的标的为行为,故该类案件属于法院执行的受案范围。
根据您的情况,对方侵犯了您对子女的探望权。双方协议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诉讼离婚的,依据有效的判决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警告、罚款等,但是不能强制执行子女的人身权利,比如强制把子女从一方家里带走。建议您跟对方好好协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5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