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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认该房产是否系其母亲、父亲、大儿子、小儿子、女儿的共同所有有的财产;其次,如果该房产是上述人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是共同财产,原则上...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需要先分家析产确定每个家庭成员对房屋及拆迁利益的份额,然后对你父亲的那份按遗产继承处理,如果你父亲生前未定立遗嘱也未作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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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前有订立过遗嘱的,按照遗嘱的规定去继承,没有订立过遗嘱的,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去继承。法定继承有顺序的问题,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该房子的所有权可能由几个人所有,子女要继承父母的房子的话可能就要跟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协商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综合回答:要看原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如不属于,现就是你个人财产。属于的话,你的姐妹有相应继承权。(你的母亲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她个人的部分,一般是一半的份额。)你父亲的继承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子女,一般是等额分配。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本案要在了解相关背景情况后才能更作进一步分析)
1、如果此次拆迁是按产权补偿、不按户口补偿,房子的分配:(1)你姥爷、姥姥都还在时,安置房和补偿款全部是你姥姥姥爷的,怎么分,给谁不给谁,给多少,全部由两位老人说了算。(2)如果两位老人都不在了:补偿款和安置房是遗产,由你姥姥姥爷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两位老人的父母还活着,老人的父母也有权继承,外孙女虽然户口与姥爷在一起,但没有继承权,不能分得遗产,除非是外孙女的母亲去世了,外孙女才有权代位继承她母亲应得的部分。2、如果此次拆迁既有按产权补偿、也按户口补偿:(1)按产权补偿的部分,归姥姥姥爷分配,给谁、给多少完全由他们决定;如果两们老人都不在了,遗产由所有子女继承,外孙女仍然没有继承权;(2)拆迁中按户口补偿的安置房和补偿款部分:属于外孙女财产,外孙女可以要求分给自己,如果受托人——舅舅不给,外孙女可以找拆迁办,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告姥爷,请注意:不是告舅舅,是告姥爷和姥姥,因为舅舅只是受委托人,事情的处理结果应由委托人——姥爷承担责任。3、拆迁委托给谁处理,是姥爷姥姥的权利,即使舅舅户口不要委托一样有效,还可以委托与家庭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不相干的人,只要姥爷信任他、委托他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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