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五级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下列59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五级伤残: (1)完全运动性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单瘫(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除了医药费、停工留薪等等那些医疗保险待遇,还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另外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3人已浏览
3,365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