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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醉驾撞伤人强制险有得报吗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
1.醉驾致人伤害交强险会进行赔偿的。 2。
交强险的被保险人直接由法律规定,而不是由当事人约定。交强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直接规定: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区分为记名被保险人和无记名被保险人。记名被保险人即为投保人,无记名被保险人为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由于我国的交强险制度设计是以机动车为基准而非以人(驾驶员)为基准(有的国家是以人为基准,即驾驶员投保交强险,无论驾驶哪辆车造成损害,保险公司都予以赔偿)的,因此,在我国交强险制度设计中,被保险人范围除了投保人外,还包括了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这就导致出现投保人与本车实际驾驶人相分离的情形。因此,交强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被保险人包括两类人,要么是投保人,要么是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不可能投保人和允许的驾驶人同时都是被保险人,只能二选一,交强险中的所谓被保险人,是需要特定化的概念,只有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才能确定。简单地说,事故发生时,谁开车,谁就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车辆致使投保人受到伤害,投保人便纳入了交强险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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