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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定时限中断的情形,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30日,劳动者和工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1年。劳动者去年4月30日因...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4年零1个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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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超1年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判定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劳动能力评估结论自制定之日起一年内,认为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评估和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食品补贴;其他。
已经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主张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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