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应开庭审理,并允许旁听。记者昨日从市法制局了解到,为规范中山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工作,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开透明,行政...
行政复议文件附带审查的规定是《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条例规定,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依据。民族自治地方的复议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所谓“参照”,是指法院需对规章进行审查,当规章符合法律法规时,则适用规章,使其成为定案依据,反之,则不适用。 上面就是行政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体,具体有什么规定问题的回答,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注意:1.公民法人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时,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某些规定不合法时,可以要求复议机关连同该规定一并审查. 2.只能附带审查,不能单独要求对这些规定审查. 3.只能对规章以下的进行附带审查,就是各种规定命令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不得附带审查。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以下处理:①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受理。②复议申请符合其他法定条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③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而不能简单地一退了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8人已浏览
522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