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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身份证需要公民本人到场录取指纹、拍照、提供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
你的表述不清楚,你如果向人社局申请仲裁,不想仲裁,想撤回申请的,申请即可。如果仲裁后,你不服直接到法院起诉就可以,不需要你申请撤销仲裁,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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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需要补办,应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身份证快过期了,办理需要户口本。拿旧身份证也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身份证丢失也是可以进行补办的,一般收个工本费。身份如果加急办理的情况下,还要收取加急费。在身份证没有办理出来期间,当事人可以在派出所先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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