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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
当事人是否能够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与其是否离婚没有任何关系。应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条件去确定。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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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各地的政策可能有不同,我们是这样:你的房改面积是否达到你的行政级别允许分配的上限,如果没有达到,那么你夫人单位的经济适用房,你们家可以享受你未达标部分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而超过的面积就要以商品房价格来买。比如:你可以享受90平方米,而已享受的房改房是80平方米,那么你夫人单位的经济适用房80平方米中有10平方米可以按经济适用房价格买,70平方米按商品房价格来买。具体可以咨询房改办。
名下有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购买商品房,应当以当地的购房政策为准。目前并没有具体、统一的法律规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一、经济适用房离婚分配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当然,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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