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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
对死刑严加控制、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应当作出裁定予以核准:(1)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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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报请核准的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全面审查后,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写出复核审理报告。 2.审核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二)被告人和被害人简况; (三)案件的侦破情况; (四)原审判决要点和控辩双方意见; (五)对事实和证据复核后的分析与认定; (六)合议庭评议意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意见;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审查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部分死刑审查案件报最高法院后,没有回复,个别案件审查期限长达数年。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报批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特定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死刑。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交审判或者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案件进行审判。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不批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审判或者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审查死刑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死刑审查结果。
我找到的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规定是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 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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