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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要求赔偿误工损失,应当提供其工资损失证明。在深圳市,不能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但是,你是在湖南肇事,深圳的标准在那里不适用...
对于你全责的交通事故,是需要支付对方误工费。但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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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时间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的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从上述规定可知,我国法律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计算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年满60岁后就没有误工费。 其次,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损失,其具有一种补偿的性质,计算标准只与受害者是否耽误工作减少收入有关,跟年龄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是年满60周岁,只要还在创造价值,有实际收入,并且能够证明该收入的,就应该得到合理的误工补偿。 再次,劳动权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法律并没有规定年满60周岁就不能劳动。相反,在现实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大多年满60周岁的人都在为了家庭的生活而继续奔波劳动,其劳动收入仍是整个家庭唯一或是主要生活来源,如果误工损失得不到赔偿,其家庭的生活保障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综上,可见,你父亲只要能够证明他的误工损失的,保险公司主张年满60周岁就不赔偿误工费是不合理的。
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你的赔偿责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赔偿被你撞击的出租车的,另一部分是你租用的车辆因撞击受到的损失。 2、第一部分费用,因为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认定为你是全责,那么你需要赔偿被撞击车辆因修理而产生的修理费、运营车辆因修理的误工费用、因被撞击受伤人员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3、第二部分费用,因为你的事故导致你开的车辆受损而产生的修理费,因为你开的车辆是租用的,如果你和公司有其他约定,按照约定处理。 4、这两部分费用中,如果车辆买了保险。车辆修理费由保险公司支付,不需要你支付。 5、这两部分损失都是可确定的、当然的损失,换句话说就是确定会产生的损失,不包括可能产生的损失,譬如出租车拉客的损失。 6、现在回答一下你列出的费用,第1项费用属于预期收益,是可能产生的损失,不用赔。第2项属于误工费,属于确定的损失,应当赔偿。第3项车辆贬值损失无法计算,只要修好承担修理费用就可以了,不用赔。第4项未来的可能,无法确定,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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