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治安拘留暂缓执行的很少,一般都是立即执行。但在被拘留人员有病或者提出行政复议期间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在被执行者病好后或者行政复议被裁决维持原决...
申请暂停行政拘留的条件是: 1、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被处罚人申请暂停行政拘留; 3、公安机关认为暂停行政拘留不会造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行政拘留是有时间的限制的,一般不得超过15日,如果执行超过15日或是超过处罚限额,那么,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暂缓行政拘留申请时限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3人已浏览
652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5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