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之日计算理由如下: 一、损失确定且实际发生是索赔的前提。 第三者向被保险人索赔需要一个过程,此过程超过2年并不少见。只...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答辩权。 我国民法规定,诉讼时效期间,权利受损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新规定可能造成的情况是,在《民法总则》实施时,请求权如果按照旧法起算点计算,诉讼时效已届满,但如果按照《民法总则》起算点计算,诉讼时效未届满,甚至还不能开始计算。与前述第一种情况不同,尽管从形式上看,按照旧法计算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但由于义务人不确定时,权利人并不能提起诉讼,也难以采取其他中断诉讼时效的措施,当时效届满时,实质上并没有享受到完整的时效利益。《民法总则》实施后,例外地赋予相关请求权人一次按新规定重新起算诉讼时效的机会,符合《民法总则》变更诉讼时效起算点规定的立法本意,且不会造成给予惰于行使权利者不当利益的结果。在此情况下,《民法总则》有关时效起算点的新规定可具有溯及力,请求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3年诉讼时效。但是,如果在《民法总则》实施时,诉讼时效即使按《民法总则》的起算点计算也已经3年届满,则权利人无法实际享受《民法总则》时效新规定的保护。
(一)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三)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7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