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出生证明是可以生孩子的,但是给孩子户口会有一些麻烦。但是现在的证件不是出生证明,而是集出生证明、查环等功能于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具体...
准生证是必须的,没有结婚证办不了准生证,没有结婚证以及准生证生下孩子是要罚款的。为了方便给孩子上户口还是领了结婚证去办准生证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以省为例,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即可以办理准生证的。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第十六条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三)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文件;(四)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可以补。 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结婚证,户口本,都要双方的,如果你们两个人是一个地方的到居委会出证明,再到计划生育补办准生证.可能会被罚款.不会很多的.看你去看的时候遇到什么人,有些你证件齐全一般就帮了,个别人难说就会叫你明天再来了,那就麻烦一点了。
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实施两孩政策,进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了准生证,现在办理的是《生育服务证》,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辖区街道办计划生育服务窗口或者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