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2、旅游客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使用10年。3、运营公共汽车的使用年限...
公司名下的车辆是有报废期限的,情况如下:1、公司名下的车辆是否有报废期限与车辆的类型有关;2、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报废期限;3、小、微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联系现在的所有者,如果不能说话的话,应该在当地的列车员部门指定的报纸上发表丢失车辆的声明,带着发表这个声明的报纸去列车员处注销。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废弃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2、旅游客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期废弃使用的旅游客车每年定期检查4次,延期废弃使用的9辆以上的非营业客车每年定期检查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开始每年定期检查4次。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迟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每年定期检查4次。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三次检验均不符合国家标准《汽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车牌和驾驶执照,通知汽车所有者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根据《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者非营运车辆,按照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根据《汽车报废标准》,各类出租车的使用寿命为八年。梁某卖给彭某的车辆改为非营运车辆,使用寿命应为8年,2009年报废。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的所有者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出售或者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因此,梁与彭的交易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汽车交易协议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公司名下的车辆有报废使用年限。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0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9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