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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逃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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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有追诉期。《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超过追究期限的犯罪不追诉是为了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权利的声音和享有取决于当事人自己。超过诉讼时效的,实体权利没有丧失,而是失去了胜诉权,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若在诉讼时效期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将在受理后驳回其诉讼请求,不再有机会胜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起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的,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前罪追诉期限。以下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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