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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双方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债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民法上意思自治及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与离婚诉讼的特点一脉相承,即解决婚姻内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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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债务如果能够确定为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的,则依法应当又双反进行共同承担,在离婚时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可以约定债务承担的具体方法,但是该协议通常只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能够对方债权人,而且该协议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如果双方不能够就债务达成合意的,可以到法院依法申请离婚诉讼,来让法院就离婚时的债务问题依法作出判决。
1、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负责,主要是看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夫妻单方欠下的债务的一般是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用其个人财产承担。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单方欠下的债务在婚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那么另一方就有义务偿还,否则离婚后另一方可以不需要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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