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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到期而医疗期未满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医疗期结束。 2,《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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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到期,则不能自行终止,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至劳动者医疗期满后终止。由于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后终止。
1、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终止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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