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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将案件委托异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
人民法院不可以执行宅基地。但是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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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执行,则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实现权利主体的变换,让与部分或全部权利内容。既然现行法限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合法流转,那么在不违背土地承包经营规则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不能排除人民法院公权力介入进行的强制流转。因此,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具有社会保障功效的时候,便能够作为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处罚。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同判决书、裁定书一样,都存在执行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2、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委托异地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可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或者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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