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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其起算点,因是否经历异议程序,分两种情况: ①根据《商标法》第39条,原则: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②根据《...
《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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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为10年。商标使用寿命包括商标有效期、商标续展期和这些期限。商标使用年限: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可以延长六个月。延长期满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由于商标法中并对未注册商标进行许可的禁止,在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以未注册的商标作为使用客体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确认有效。因此,可以认为尚未注册的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一件商标从递交申请注册,到初审公告,到颁发注册证书,正常程序下来需要1.5年左右时间。具体还要取决于商标局官方审理进度。这个周期已经大大缩短。历史上审理最长的时间历经3.5-4年时间。不同类别审理进度也不太一样,一般像申报量少的一些类别审理相对快些。像申报量大的类别比如25服装类,应该是所有类别审理最慢的,因为申报量多。这是商标正常程序下来所需要的时间。 如果商标经过实质审查,商标局驳回文件,申请人又提起复审。这样的话就需要更长的时间啦。或者商标在公告期,有人提出异议,商标进入异议程序,最终异议裁定又需要2-3年时间。复审过程中或者是异议过程中的商标都是不影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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