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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赔偿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需根据实际损失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一般可以请求的赔偿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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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肢伤害是交通事故案件中的重伤害,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截肢达到一定程度的,受害人即可构成不同级别的伤残。构成伤残时受害人可以主张《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项目赔偿。腿部截肢伤害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较为常见,为了挽救伤者的生命,医疗机构有必要对受害人进行截肢处理。依据《评定》,下肢体缺失可构成的伤残级别有: 1、五级伤残标准:受害人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2、六级伤残标准: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 3、七级伤残标准:双下肢长度相差8厘米以上;或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4、八级伤残标准:双下肢长度相差6厘米以上;或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九级伤残标准:双下肢长度相差4厘米以上; 6、十级伤残标准:双下肢长度相差2厘米以上。按照上述标准,小腿截肢属于踝关节以上缺失,基本符合伤残六级的标准。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0岁以上的老人出车祸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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