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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可以通过亲子鉴定改名字的。具体的得户口所在地户籍的政策。目前通过亲子鉴定改动姓名的有两种方案。 第一:在做亲子鉴定的时候改动。小孩直接以无证件的身份参与亲子鉴定。在亲子鉴定的时候直接录入新的姓名。此时孩子的姓名其姓也是需要跟亲生父母亲任何一方相同,且这一方也是需要参与亲子鉴定的。 第二:在落户的时候改动。用原有的身份信息参与亲子鉴定,在落实新的身份信息时,直接在户籍上户的改动。该情况目前大多用于迁户的情况。有些超生的孩子落户在非亲生父母亲的名下,二代政策开发后,一些通过亲子鉴定把自己的孩子迁入到自己的户籍并更换新的姓名,但是在更姓名的时候,姓是不能顺意更改的,在改动的时候只能是和亲生父母亲任何一方相同。
先进行登记,再上孩子户口。根据《》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符合以上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有了正式收养手续,才能办理孩子的登记。《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新婚姻法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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