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下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或者只能明确居住或使用权?证明人有什么要求? 土地房屋使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
甲方(赠与人):乙方(受让人):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征用部门就征用土地的赔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文书一般是格式合同形式,我们要仔细阅读确认补偿协议后在必要地方签字就行了,文书并不需要我们自行准备,下面我们来看看
被征土地单位(下称甲方): 征用土地单位(下称乙方): 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共亩,所征土地位于: 土地四至: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 甲乙双方实地勘验征用地界,依据勘验结果,乙方按照每亩1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补偿费。该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相关一切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在实地勘验征用土地面积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补偿费给付甲方,或由乙方在甲方配合下直接将上述补偿费发放至被征用土地原承包村民。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后,甲方及其下属村民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及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甲方应将所征土地清场,不得有影响乙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植被及物品,并在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征用土地移交乙方。 甲方承诺确保征收土地权属无任何争议,如因与第三人就征收土地发生权属争议,致使影响乙方建设经营的,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应从善意出发,维护与协助乙方对被征用土地的建设经营,为乙方的建设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如乙方未足额支付征地的补偿费,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征用土地用途为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如有违反,即视为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沙包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合同附件: 征地测量、补偿领款一览表 所征地图示意图 被征土地单位(甲方):征用土地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 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存在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如果没有再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之下进行法律上的认定是不行的,如果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是不能够继承的,因为这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1人已浏览
1,600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6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