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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安、法院、检察院三个司法机关独立处理案件,相互监督。检察院可以抗议诉讼,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有效的判决。抗议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有...
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领导地方检察院的工作,这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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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案情。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1、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①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 ②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2、县级人民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①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 ②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七日内提出的申诉
你所说的处罚可能包括两层含义:1.2.刑罚的执行。这两个职能都不归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的工作职能是,在侦查阶段根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符合逮捕条件的,批准逮捕,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案件审查情况,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当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就将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来审判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给予什么样的处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的,作出被告人无罪的判决。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由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或者看守所(刑期较低的)对被判刑的人执行刑罚;判处监视居住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判决无罪的,立即予以释放。无罪的人被羁押最终又被宣告无罪的,可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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