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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能否可以去,是必须去。《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
无规定,不限制。怀孕是可以过关的。因为澳门的政策和香港不同,即使你在澳门生了,也不能入澳门籍拿澳门身份证,所以澳门的边检不卡孕妇。此外规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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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人可以在取保候审期间外出,但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被告人不得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对于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当事人,正常情况下,除非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已当事人被取保候审的外,当事人均由由看守所负责羁押,不可以外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外出,但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同意才行。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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