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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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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不同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不同于将不属于破产者的财产从破产中恢复的权利和担保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如何有效的申报破产债权,争取得到审查确认是债权人通过程序保护自身的重要途径。注意的是申报期限,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发表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债权人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未到期债权,在受理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自受理破产申请以来,附利息的债权将停止计息。 二、附条件.有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和是否有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代表所有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索赔权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在发出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已破产的通知或者公告中明确规定,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没有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责任由自己承担,其意味着债权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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