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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受伤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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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当时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只是在医疗费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肇事者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且酒驾醉驾本身属于违法行为,自身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醉驾并追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都是醉驾人的全责,醉驾人死亡的,其责任也是自己承担。由于是醉驾,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醉驾人承担的部分,可以由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醉酒驾车属于免除赔偿范围内。但是具体要看保险合同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酒后驾车死亡,保险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酒后驾车是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一般是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人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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