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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已经出售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一套对待。已利用贷款购...
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为第二套房,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为:贷款购买商业贷款未结算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个人名称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偿还另一套未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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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对于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住建部目前正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几家单位积极研究制定。有下列三种情形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的差别化信贷政策: 第一种情形,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也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借款人已经利用过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三种情形,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也应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第一类: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划入家庭范畴内的。子女购房也会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 第二类: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第三类: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住房,再贷款购房。 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按照首付6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类: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五类: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第二套房。 第六类:婚前一方曾有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七类: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借款的贷款纪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一样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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