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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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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诉的被告是否人民政府?如属人民政府一审法院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法院当然会不予受理,但法院应当在不予受理裁定书中载明不予受理的原因与理由。行政诉讼法也沒有第一百四十二条,可能是适用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一百"可能是笔误。下一步,如果诉人民政府,你应当重新写行政诉状向中级法院提交,但必须注意诉讼时效,否则也会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有关解释,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受诉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因此,你可向上级法院起诉。
在满足条件的上诉情况下是会受理的,但是不满足条件就不会受理,要等满足条件的情况再次进行上诉。不予受理情况: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诉讼的;如女方提出或所生子女非男方的等特殊情况则不受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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