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证驾驶扣车取回被扣车辆:在违法事实查清后,在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相关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
缴纳罚款后,公安机关将通知收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处罚,无证驾驶员的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口头告知; 2.作出处罚决定后,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3.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有关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扣押物品。
首先是要到交管局交罚款,交完罚款后即可将车开出。 对于无证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轻则罚款,重则拘留,对于是否需要拘留,由交警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9人已浏览
440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