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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
追尾一般是后车全责。 1、根据交通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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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追尾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被追尾一方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追尾事故追尾一方全责或主责可能性非常大。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并且导致一人死亡的,除了应当承担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损害赔偿外,还需要承担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1-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建议尽快咨询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参与处理,以免后患无穷。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需要开情况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当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时,按照过错责任方式进行认定,也就是说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过错程度和大小进行认定,即谁的过错大,谁就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过错小的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双方过错相当,就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是行人相撞时,原则上应该是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故意或重大过错行为,则可以免除或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则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当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时,机动车不必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但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可以适当的减轻其赔偿责任。
电动车追尾汽车,责任在于电动车,理由是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该负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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