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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来上户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
肯定能的:政策出台后,只要符合要求的无户口人员,都是可以补录户口的,具体政策,参看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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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的规定办理即可。虽然未婚先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被依法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但那属于计生部门的管辖范畴,与派出所无关。
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来上户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来上户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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