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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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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定义在法律上限制了恶意转让财产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作出了规定。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法律文件发生法律效力后隐瞒、转让、出售、损害财产的,人民法院不能执行。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妨碍或者抵制人民法院执行的。3、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支付令。其中,法律文件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让、出售、损害财产,导致人民法院不能执行的,即恶意转让资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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