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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向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应该向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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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一般是不能获得补偿的,除非用人单位没有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个人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因名称、法人、工作地点变更是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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