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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解答是: 一年。依据为《劳动仲裁调解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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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程款仲裁要四十五日。一方公司拖欠工程款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做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的可以经批准后延长最多十五日,并通知当事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劳动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仲裁委就不会受理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时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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