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
“同居”,简单理解就是,没有结婚而在一起居住和生活。这种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所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分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同居关系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双方只有同居关系,没有财产共同关系,没有子女,那么双方的同居关系就不需要法律解除,双方可以自行分开。但是,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并生育子女,则需要通过法律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及双方生育的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费进行法院裁决。同时,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建立同居关系,双方也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求,且双方未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此时解除同居关系相当于解除婚姻关系,需要人民法院裁决。
“同居”,简单理解就是,没有结婚而在一起居住和生活。这种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所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分开。 “结婚”,指的是履行了法定程序,领取了《结婚证》,如果离婚,必须走相应的离婚程序。虽然是同居关系,但是两人分开的时候,法律还是保护两人在一起时候产生的财产权益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可以首先选择二人协商,和平分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应的财产诉讼,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
你们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如不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自行分开就可以了,如果能签订协议更好。如涉及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在取得同居方面的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处理。目前法院不愿意受理,只要有证据,法院就应当受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