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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
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征收单位核定的纳税期限到期的第二天是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取得土地住宅权利证明书的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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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收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 3、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商品房缴纳契税的时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纳工作,如果超出了规定的时间,就要征收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滞纳金的缴纳时间从滞款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滞纳金的计算也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滞纳金的征税金额为税款的万分之五,一般情况下,只有缴纳完契税才可以领取房产证。
当事人购房之后,需要在签署合同时交纳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凭完税证明办理房产证。如果当事人延期缴纳,规定每天有万分之五的滞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缴纳的时间是以购房者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购房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也就是说缴纳契税的时间以签订购买房屋合同为准。在这个规定中,这些合同不但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而且也包括房屋预售合同,所以购房者缴纳契税的时间应以此为依据,不论其购买的是现房还是期房,契税发生的时间都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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