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道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违反重大直接取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汽车驾驶执照。发生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此,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注: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35天(注:3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则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
据交通规定,当交管部门对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及鉴定完成的期限,是不能够超过20日的。一旦超过了这个时间,则要上报给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来批准,这个最长不可超过60天。但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那天算起5天内,公关机关的交管部门要通知当事人要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的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于一些逃逸的驾驶人,那些无主车辆或是通知了当事人在30天后不领取车辆,通过公告3个月,依然不接受处理,将会对扣留的车辆进行依法的处理。所以对于事故最多扣车多少天的问题,那得看事故责任,当交警来处理事故时,是有权扣留车辆不可超过60天。一般来说,交警在扣车时,都会告诉车主扣车的期限,所以车主根本就无需担心扣车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取车并取走自己的其他物品。
根据《道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8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4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