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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一但卖方违约:尚未过户的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原房主,原房主不同意装修的,卖方并不承担装修费,还可以请求法院拆除。 非产权人在使用...
1、是否可以拆除墙壁装修先看租赁合同有无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房主违反约定完全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房主可要求你方恢复原状、赔偿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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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房屋是可以的,但也要看房屋是否是公房的来源以及他们户口迁移进来的时间,如果不存在上述来源问题,实际也不居住,就不存在保障居住问题,可买不给钱。拆迁的话,也要看历史来源,还要看拆迁的政策决定。说到底是利益问题,最好在双方都明确自己权益边界的情况下,协商一致。否则,都可能利益受损。但是,拆迁他们户籍人员至少不能主导。各有利弊。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对于属于自己装修的可拆卸的东西,原则上可以带走的,都可以带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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