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公司理赔一般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甲类药一般全部赔偿,乙类药扣减10%-3...
交强险中不赔偿鉴定费。 【法律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仍不足的,剩余部分应当由双方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不超过1万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等不超过11万元,超过11万元的情况下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2、无责任的情况:交强险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不超过1千元,超过1千元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等不超过1.1万元,超过1.1万元的不赔偿。
如何保险如何赔偿,可以参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者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有权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向受害者追偿: (一)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盗窃抢劫期间的事故;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不负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5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555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